一帆's profileShall we dance?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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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05 爸爸万岁!一帆加油加油!司法考试向我招手!与往常一样的周四,只是更冷了,中午收到妈妈的短信,“你爸爸司法考试通过了。”我一时竟没有反应过来,然后在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又笑又叫的把室友们吓了一跳,
“我爸爸,司法考试通过了!!!!!”
我抓起电话拨通爸爸手机,刚叫了一声“爸爸”,泪水就夺眶而出了,哽住说不成句,爸爸笑着说“怎么啦怎么啦……”然后也没了声音,妈妈接过电话说,“你们俩怎么都这么激动啊,呵呵……” 我什么也不管,对着电话哇哇大哭。
爸爸好棒……
今年是爸爸第二次参加司法考试,虽然在警察在职时不可以担任律师,但是他两年来备考的努力和法律水平终于得到了认可。我又想起他两年来是怎么样手不释卷的学习,每天工作之余仍不能休息,没有假日,没有星期几,没有白天与夜晚的分别,即便半夜醒来想到什么问题仍去书房查找……我好替他开心。
我兴奋的对姐妹们叫道:“我就要成为律师的女儿了!” 她们笑着说“好啊。” 我补充说:“明年这时我要变成律师的律师女儿!”
我希望明年此时,爸爸可以为我而骄傲。 10/21/2005 从晚饭时的认识假象,到让证人最大限度的还原事实昨天爸爸在考试中选择的试讲课程是证据学,也引起我的一些思考。证据是整个法律运转系统中的CPU,是辩护的基石。但是事实上,根据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司法现状,我们不妨将它解释成“合议厅将予以采信的信息”或者说“法官允许陪审团了解的信息”。于是,作为庭辩律师,也就是TRIAL LAWYER,要将案件的经过最大限度的还原,就要让证据,以及其所导致的推断,最大限度的客观。 一切想法始于晚饭的误会。 当我弓着身子在食堂的橱窗前选择吃哪一种菜时,身旁有个女孩子的声音想起 “我要一份花菜。” 我立即想,她一定是个南方女孩,因为东北叫它做“菜花”的,于是扭头瞥了一眼,我看到一个女孩:皮肤白皙,眼睛细长,颧骨上微微几点雀斑,辫子低低的很短,像麻雀的尾巴那样翘着,额前发由几个传统的那种细长铁发夹别着,垂下一点碎头发。 只是一瞥,并没有注意其他,很快就又专心的挑吃什么菜。当我端者一盘青菜找到位子坐下来时,我发现对面就是刚刚的那女孩子,但是……在她面前的,分明就是一盘白花花的炒鸡肉!我第一个念头是:她大概是不喜欢青菜,倒掉又买了新的。然后没有继续想。
问题就此出现。 我会那么想,原因有两个: 第一, 我认定当初看到是她,并且她,买了那份菜。 第二, 我以前如果遇到不好吃的菜会去买新的。(我知道不好,但我以前饭吃不好就会影响心情,不过我已经改了)我在用自己的逻辑以及认定她买下菜的前提,推出了她倒掉菜。 The point is,我从头到尾没想过,可能买那份青菜的根本不是她! 也许事实是:她并没有买青菜。当时我的迅速一瞥,自以为也的确很清楚的看到她的样子,但是,我甚至没有注意,原来她提了这么大一个布袋书包,她的外套是白色。那么,更不用说,倘若在离她一尺处有另一个南方女孩,我能否注意到? 说到“南方女孩“,又是问题多多。那个声音我并没有听出什么口音,也许那个买了青菜的女孩子不是南方人呢?可能她有个南方人的男朋友,或者室友,于是她也叫惯了这个词,又或者只是出于好玩而模仿什么不认识的人。
让我来作一个比较荒唐的比喻:现在,假定倒掉没有坏掉的菜是要受处罚的,这个买肉的女孩A,和那个买了青菜的女孩B,她们当时都离刷卡机很近,A刚好是南方人,我(在此作为证人)因为听到“花菜“,而断定是南方人,并且刚巧只注意到了A,而根本没看到B,当我被检控官询问时,我定会斩钉截铁的说,我看到A买了青菜。于是无辜的A将面对一个相当确定的证人。
至此,我终于想通,绝大多数案件的裁决都不是以非常严谨的证明为基础的。证人提供的,常常是他们看到的片段带给他们的推断,而非事实本身,作为一个律师,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引导他们给出那些最原始,最没有证人的主观添加的部分。比如以上那个假设,应说成开篇的形式。不过我认为在日常庭辩中是不大可能的。那么我所说的到底有什么意义的?什么问题也没解决。还好我没有急着沮丧:做不到,是因为一个人在成为证人之前只是个普通人,那么,找出普通人的规律,无疑是有价值的。
首先,应该在开庭前让证人明白他要做的,就是把他知道的事情原原本本讲出来,要告诉他怎样表达,解释法官真正需要什么,说明证词会起什么作用,让他能够成为一个积极主动的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被询问者,坐在证人席上神色紧张的等着检察官和律师为难他,倘若证人是当事人,情况常常更糟,如果不把这些背景知识交代清楚,庭审会变成谴责无道德者的场所。在我曾观看过的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中,父亲用和女儿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被女儿在庭上数次谴责,这种做法只是在浪费时间,对案件的胜诉毫无帮助,这一点,他女儿的代表律师应该向她说明:法官是不会出于一种朴素的正义感和义愤而判你胜诉的。
然后,要注意先想到证人最担心,最害怕的部分,然后在他自己意识到之前,帮他克服掉。如果接受询问的将是我们的当事人,应该信任他,并且取得他的信任。要营造一种可以开诚布公的说话的气氛。告诉他,他的话会对法官的判断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信息,要以最清晰,最扼要的方式提供,这样才能让法官注意。在我所旁听过的一起受贿案中,被告是一位文化程度颇高的国家公务员,但是因为紧张,虽然声音洪亮清晰,但是语速很快,需要说的不需要的汩汩而出,在几小时的庭审中,大脑不断被轰炸的法官究竟是否捕捉到了所有对你有利的信息呢?她的律师在庭上提醒她“说的太快别人没听请,等于没说”。我觉得这个律师很差劲——居然在开庭前都没把这点注意交代给当事人?——By the way,听说他的报酬可一点都不差劲。
第三,今天累了,改天再想——总做一件事比较容易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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